为全面落实省、市部署工作任务,进一步推动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首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阜人社(2024)18号)要求,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,全县共开发58个公益性岗位(详见附件)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。
一、安置对象
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、持有《就业创业证》的阜宁籍就业困难人员。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低收入人口、残疾人、特困职工家庭成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。
二、工资待遇
此次开发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,按照每小时20元的小时工资标准给付,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合理安排,按月发放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报名时间:2024年5月28日至6月15日,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6:00,节假日除外。
2.报名地点: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镇区(街道、社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相关村(居)报名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阜宁县2024年度首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汇总表
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5月28日